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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 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译意为“建设—经营—转让”,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一般为国际财团)。BOT 投资方式作为一种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和项目管理模式,是在 20 世纪 70 年代末到 80 年代初,随着世界经济形势发生变化而逐渐兴起的,是一种利用外资和民营资本兴建基础设施的很有前途的新模式。 BOT 融资方式发展到今天,根据各国的法律和项目的自身特点,演变出了 20 多种方式。它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不仅在发达国家,而且在发展中国家,都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特别是亚太的一些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竞相采用 BOT 投资方式。 我国实施 BOT 投资方式是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的,1984 年开工建设的深圳沙角 B 电厂,是我国首例 BOT 基建项目。随着我国有关特许权项目政策的出台,又进行了一系列的试点工作,先后建设了广西来宾 B 电厂、成都第六水厂、长沙电厂和北京第十水厂四个 BOT 项目,取得良好的效果,也总结了不少成功经验。但由于还存在某些方面的原因,使我国的 BOT 投资方式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造成一些项目出现了尴尬的局面。本文主要是对我国引进 BOT 投资方式在项目融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进行一定的研究。 文章共分五章。第一章,简要介绍了 BOT 投资方式的涵义、发展、功能、现实意义和具体实践;第二章,介绍了 BOT 组成成员及相互关系、具体的活动过程和影响 BOT 投资方式成败的一些关键因素;第三章,结合实际案例着重阐述 BOT 投资方式在我国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在我国 BOT 投资方式运作过程中存在的招标问题、价格及回报率问题、融资成本问题、风险分担问题、外商要价问题、外汇及汇率问题以及 BOT 项目转让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逐个的阐述,并对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由于我国对 BOT 投资方式认识不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还不健全,政府对 BOT 投资方式的管理2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对 BOT 投资方式自身的负效应没有很好的规避措施等原因,造成了上述一系列问题;第四章,结合我国在 BOT 投资方式中运作的实际找出了解决问题的合理对策。首先选择合适的 BOT 项目并对其进行充分地可行性研究,然后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项目公司,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并加强 BOT 投资方式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我国 BOT 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 BOT 投资方式的认识及加快对专业人才的培养;第五章,通过对采用 BOT 投资方式引用国内民营资本的探讨,来拓展国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和 BOT 的应用领域。同时通过对 BOT 投资方式的区域合作模式进行探索,使其能够较好地服务于西部大开发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进一步发挥 BOT 投资方式在我国项目融资中的作用。笔者认为本篇文章的独到之处在于能够对我国利用 BOT 投资方式在项目融资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及对策比较全面系统地分析和论述,并且在深度和广度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另外,在充分利用国内民营资本拓展BOT投资方式的融资渠道以及BOT投资方式在西部大开发中应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本文通过 BOT 投资方式存在有关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希望能够为实际应用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关键词】BOT 投资方式;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外资;风险管理;完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