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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农户家庭可以自由转让林地经营权。为实现林业经营规模效益,提高家庭林业的平均经营效率,政府鼓励和支持林地经营权流转。由于林业经营周期较长,林地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往往较长。林地经营权不断向部分大户集中,特别是过度集中,虽然促进了林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却不利于林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扩大了农村内部的贫富差距,带来了新的社会公平问题。因此,分析林改后村域林地经营权集中度的变动情况,探讨影响其变动的因素,对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应用价值。为了揭示村域林地经营权集中度变动规律,引导林地经营权规范有序地实现适度集中,论文以社会结构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为指导,在探讨村域林地经营权集中度内涵的基础上,构建村域林地经营权集中度测算方法,以行政村为研究对象,从政策因素、经济发展水平、村庄资源禀赋三个维度分析影响其变动的因素,并以福建省39个乡镇138个村的实际调查数据为基础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福建省村域林地经营权集中度总体上不断提高,经营权向大户集中现象明显;林业政策和村民素质是影响村域林地经营权集中度变动的关键因素,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资源禀赋的影响并不显著,其中,林权确权发证到户率、林权抵押贷款申请难易程度、林改模式对提高村域林地经营权集中度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村民平均受教育水平和党员占村民总数的比例因素对提高村域林地经营权集中度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公平公开公正的政策环境及有效的政府监管对村域林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和适度集中至重要。因此,进一步提高确权到户率、规范林地流转、因地制宜选择林改模式、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加强林农教育培训和林业政策信息宣传,加强政府监管有利于促进村域林地经营权规范有序地实现适度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