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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升。但与此同时,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拉大,引发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产生一定的收入差距,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但如果任凭这种扩大化趋势不断发展,达到贫富悬殊的地步,将严重阻碍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稳步推进。本文将探讨我国收入差距适度性作为全文研究重点。综合考虑经济增长、资源配置效率以及社会公平稳定三方面内容,对我国历年收入差距适度性做出评价。其具体研究方法为:首先,在度量我国收入差距大小的过程中,兼顾基尼系数、泰尔指数以及变异系数三者刻度收入差距大小的各自优势,以该三者为子指标构建收入差距度量指标体系,从而对我国历年收入差距大小做出准确度量;其次,从经济增长、资源配置效率以及社会公平稳定三个大的方面构建了一个四层共涵盖34个子指标的收入差距适度性评价指标体系——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指标体系;再次,通过构建收入差距指数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指数(经济增长评价指数、资源配置效率评价指数以及社会公平稳定评价指数)间协调度模型,测算出1993—2011年我国收入差距各类静(动)态适度性评价指数,并依据测算结果得到:当前我国收入差距大小与社会经济发展各方面内容尚且处于比较协调的状态。最后,依据国际上关于协调度的分类标准,以0.95(“适度”范围的下限值)作为下限阈值,对我国收入差距适度性评价指数测算结果进行筛选,将处于适度范围内相应年份的基尼系数值作为样本对象,然后基于相关统计方法,测算出最终基尼系数的合理区间为[0.35,0.40]。综合以上实证分析,得到了目前我国收入差距与社会经济各方面内容尚且处于比较协调和相对适应的状态。但进如21世纪后,我国基尼系数取值绝大多数均落在合理区间[0.35,0.40]右侧,即表明现今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已经偏大,如不加以控制任其发展,必然会造成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与不适应。所以在本文的最后,针对我国实际,富有创新意识地提出了“一主两翼”的组合政策建议,来控制缩小收入差距,使之重新回到合理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