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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资本实质上是一种资本,本文的主题即中心论题是资本。主线,即思维逻辑线索或文章主干是价值--资本--民营资本及其发展环境。而作为本题的实际出发点和目标,也即理论上的旨趣和趋归是现实中国的民营资本,尤其是其发展的外部环境。 这种思维逻辑和写作结构是缘于这样两种实践与思考:一是民企工作的切身感受和经验。民营资本尤其是私营资本和企业,普遍面临发展过程中“二次飞跃”的艰难处境--“长不大”与“恐大症”。究其原因,有自身因素约束,也有外部环境因素制约。但这两方面的因素,又都可以归因于对资本本体的理解和把握,都导源于对资本本体论认识的偏差。对资本、资产与财产的理论界线不够明确,由此导致反映它们所有关系的所有制、所有权和占有权(经济上的所有权)的财产关系也因此含混不清。民营资本,尤其是私营资本和企业,其资本功能组织形态缺乏结构性,资本产权组织形态未能社会化。加上传统所有制观念的约束,国家也没能给予民营资本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中小民营企业从出生到死亡,几乎每一步都要面临比国有企业大得多的困难。面临所有制的歧视、国家政策的不平等、贷款难、获取服务和信息难、吸纳人才难以及劳资关系不理想等问题。从而民营资本自身也不可能形成良好的投资预期和产权预期。这都是其症结之所在。 二是国有资本和企业普遍存在效益不良,这也是世界和世纪之症,病根在哪里?我曾经进行了部分实践和研究,探索的基本结论是:同样由于资本本体论研究的缺失,导致对资本本体及其产权理解的不彻底,从而使资本运营实践的发展和研究都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在中国一度规模浩大的的资本运营中,由于缺乏对资本最起码的价值判断,没有真正理解资本的组织特征和质量特征,因而走了许多弯路,国有资产的保持和增殖都遭遇坚硬的阻力并均有惨痛的损失。因为对资本本体的认识直接提供着国企改革的理论依据和目标方向。而一度,流行的观点是把国有资本与股份资本相等同,并按照这一观点着力构建国有资本制度。这一做法在实际中已经产生了很多问题,如国有资本股份化后形成国家股,国家股的股东主体仍难以明晰为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因此投资主体仍不明确,投资主体虚置问题没能解决。依此产生的股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亦很不完备。企业产权仍难以明晰,政企不分只不过变换了一种形式。可见,国有资本股份化除了改变融资方式,并因此融到了一定的社会资本外,资本运营机制并不可能有质的改变,这在一些股份化改造后的企业中已有所表现。 而要对资本本体有切近、准确的把握,则有赖于对其理论基础--价值论的准论文摘要.2.确理解和新的阐释。作为对这种探讨的新的尝试,笔者提出了统一价值论学说。 统一价值论的哲学范式是当代哲学整体统一的范式,其本体论基础是马克思的实践论哲学。笔者认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基石的劳动价值论之劳动,正是其哲学本体论承诺一实践意义的延伸。社会劳动,即广义劳动,是人类总体劳动。指谓为人类社会三大实践,即生产劳动实践、料学认识实践、社会关系实践。在经济学中,则指称为物质生产劳动、科学认识劳动、和社会关系(含社会管理)劳动。劳动创造价值正是指备种社会劳动创造的统一价值。它包括认识劳动发现的原生价值、生产劳动创造的原创价值和社会实践劳动创造的关系价值。因此价值有物质的、也有非物质的,是有形的、也是无形的。有人创造的因素、也有物质增殖的因素。此外,马克思价值理论中,关于高级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与“自乘”的观点,在现代新经济的条件下正是可以理解和指谓为各种高级复杂劳动,如科学技术劳动所具有的“乘数效应”和基础科学与制度文化劳动所具有的“高结晶度”,以及社会管理劳动特有的、“超强的外部性”。社会制度建设决定了很长一段时期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命运,政府管理行为也会产生广泛而严重的后果等等。因此统一价值论包括了原生价值、原创价值、关系价值,是一种总体价值,它与社会总体实践一致,都是人类社会劳动的成果。价值来源已部分和局部的发生了变化。价值形成、价值决定和实现不同于价值创造。商品交换价值的决定因素大致有三:一是劳动创造的价值,二是原生价值的自然延展,三是效用价值的放大。与此相应,追逐价值的方式和价值的形态发生了改变:直接劳动,即劳动者直接加于劳动对象的劳动;同积累起来的劳动相比;巳经微不足道,以至于对剩余劳动的剥削将逐步成为不可能。从而主要是认识劳动或知识资本和物质化了的劳动,决定价值的生成和形成。剩余价值的多少将主要不是取决于直接劳动,而是“主体客体化”的认识劳动和物化了的劳动,对简单劳动的剥削逐渐减少。对于这样的价值创造、决定和贡献结构,市场经济的分配形式并不能自动产生出一个合理的、良性的分配机制、而按劳分配制度也不等于传统意义上的按活劳动分配。因此宏观的收入调节,即政府制定分配制度和财政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