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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豁免的理论与实践是国际法上的一个重要课题,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国家豁免制度在国际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经历着从惯例到规则,从豁免到限制,从简单到复杂的变化过程,体现了人类文明从专制走向民主,从霸权走向进步的发展趋势。2004年通过的《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是国家豁免问题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本文以国家豁免范围为研究对象。全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国家豁免范围的概述,着重研究国家豁免的概念、形成、发展以及豁免范围的理论争议和实践。在国家豁免范围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从绝对豁免到限制豁免的转变。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绝对豁免与限制豁免一直存在着争论。国家豁免的国际法依据有多种,其中“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得到最广泛的支持,被视为现代国际法中国家豁免理论的法律依据。第二章国家豁免范围的内容。主要介绍国家主权行为、国家商业行为以及国有企业的豁免问题。尽管国家是享有国家豁免的主体,但是在国家豁免的领域内,国家的概念有所延伸,国家范围的大小成为倍受关注的核心问题。由于国家的实际行为往往通过政府部门、元首、君主或外交代表等的行为表现出来,所以,研究国家豁免的范围问题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第三章主要介绍国家豁免范围的国际发展趋势、我国的立场以及对我国国家豁免范围的建议。关于国家豁免范围,限制豁免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趋势,并且由国际习惯法上的规则迈向了成文国际法。我国在国家豁免问题上始终坚持国家豁免是一项国际法原则,并承认这一原则存在例外,可以说与《公约》的立场基本一致。最后在结论部分总结了本文的主要内容。国家豁免范围问题仍然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这一问题上,中国既要坚持国家豁免这一国际法原则,又要在实际的国际民商事活动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从而做到既能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保护我国的主权利益,又能促进我国对外民商事关系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