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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迄今为止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已具雏形,并开始步入法制化管理阶段。其中,工程采购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例逐年增加,将越来越具有重要的地位。在政府工程采购过程中,评标作为政府工程采购招标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影响政府采购的质量和信誉。然而,我国现有的评标体系在科学性、合理性方面存在一定欠缺。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对政府工程采购评标体系展开了深入的研究。本文在对国内外有关研究发展现状评述的基础上,从政府工程采购评标的概念,评标的办法,评标组织的构建,评标的原则及评标的方法等方面,概述了政府工程采购评标体系,分析了政府工程采购评标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提出的问题,本文运用SMART准则,从技术、经济、社会评价方面改进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新的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了指标权重系数,并提出了基于价值工程和成本效益分析的联合评标模式,从而评出技术、经济、社会等综合效益最优的投标商。本文以建筑工程施工评标为例,对提出的评标系统模型进行检验,从而验证了工程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指标权重系数确定模型,以及联合评标模式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适用性。选择既能可靠实现项目所必需的功能,成本费用又较低,在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综合效益方面最优的投标商,结合以上分析,形成科学的,完整的评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