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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散文,无论是作品的数量,还是体裁种类的多样化,或是反映内容的广泛性、深刻性,抑或是艺术成就的鲜明性、突出性,均取得了令唐人和后人仰视、钦羡的伟大成就。白居易在判、策、诏诰、奏状、表、赋等文体中,将艺术视野拓展到了诸多生活领域,为我们真实而生动地展现了中唐的政治面貌、军事形势、经济状况、生活图景、风俗画卷、伦理道德、哲学思潮,以及作家丰富的内心世界和他试图以文学影响生活、改变现状的思想轨迹。 白居易散文研究是完善白居易研究的重要一环。本论文共分五章,主要选取了白居易散文中与唐代科举体制紧密相关的赋、判、策以及与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的政治生活颇为密切的诏诰、奏状、表等文体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以期从中探寻白居易散文所以风靡的原因,揭示白居易散文在文体学方面的贡献,透视白居易散文与唐代科举、政治生活的关系,确立白居易散文在中唐文体革新运动中的地位。 第一章为《百道判》研究。“判”是唐朝科考中的一种特殊文体,凡欲入仕为官或继续为官者,必然要与“判”发生关系。《百道判》是白居易于贞元十八年(802)参加“书判拔萃”试前,自拟考题、自作解答的习笔,它不仅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较大的学术价值,且是透视白居易早期思想的重要文献。《百道判》所反映思考的问题,诸如家庭婚姻、科举教育、丧葬礼仪、为政之道、军界生活、品行操守、触律犯禁等,是中唐社会生活的真实缩影。《百道判》所取得的艺术成就是突出而多方面的,诸如体制精巧、穷极变化,情理相兼、条清缕析,按经据典、博奥典雅,抑扬起伏、委婉达意,对仗精工、比喻贴切等等。 第二章为《策林》研究。唐代制举科,试策乃是主要试项,甚至可说是唯一试项。为解决罢停校书郎后必须守选的常限,并以“优与处分”的方式获得好官美职,白居易于元和元年(806)参加制举试前,独自拟作了七十五篇《策林》,以自砺自试。《策林》从时务政治出发,主要探讨了为君为圣之道、施政化民之略、求贤选能之方、整肃吏治之法、省刑慎罚之术、治军御兵之要、矜民恤情之核、礼乐文教之功等八方面宏观与微观的问题。《策林》的精神特质体现在以民为本的儒家情怀、重振国威的使命意识、有犯无隐的批评精神、尚明崇圣的复古理念、客观理性的辩证色彩等五个方面。《策林》是白居易早期思想的结晶,更是其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