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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大学生自伤行为发生状况,探讨大学生自伤行为关联的心理社会因素,为伤害的预防控制提供依据。方法选取安徽淮南市2所大学大一、大二学生为研究对象,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从2所学校大一共抽取1600名学生,大二共抽取621名学生。学生根据自愿的原则,在调查员的帮助下,以匿名的形式填写调查问卷,获18-24岁学生调查问卷2221份。其中男生764名,女生1457名;平均年龄(21.00±1.99)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般人口学特征、《青少年亚健康多维评定问卷》、1年内自我伤害行为。采用χ2检验对大学生自我伤害行为与亚健康状况、性别、独生子女、自评家庭经济状况等内容的关联,并比较不同自伤行为报告率的差异。结果大学生总体自伤行为报告率为20.2%,男生(24.7%)高于女生(17.8%)。发生偶尔自伤(1-3次)共402人次,报告率为18.1%;反复自伤(4次以上)人数共47人次,报告率为2.1%。偶尔自伤事件中的主要原因包括故意打自己(7.9%)、故意拽头发(5.4%)、故意掐自己(4.3%)、故意割伤自己(3.3%)、故意撞头(2.7%)、故意咬伤自己(1.1%)、故意烫伤自己(0.8%)、故意抓伤自己(0.6%);反复自伤依次为故意掐自己(1.8%)、故意撞头(1.7%)、故意打自己(1.6%)、故意拽头发(1.5%)、故意咬伤自己(1.4%)、故意抓伤自己(1.4%)、故意割伤自己(1.2%)、故意烫伤自己(1.0%)。偶尔自伤行为中,“故意打自己”是最多被采用的方法;反复自伤行为中,“故意掐自己”是最多被采用的方法。母亲文化程度、父亲责骂母亲、自评家庭经济状况、父母责打、心理亚健康状况不同的大学生自我伤害行为的报告率不同,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年级、父亲文化,学习压力不同的大学生自我伤害行为的报告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显示,男生(OR=1.584,95%CI为1.274~1.970)、心理亚健康是自伤行为的危险因素(OR=2.373,95%CI为1.744~3.228);自评家庭经济状况中等以上是保护因素(OR=0.726,95%CI为0.559~0.942)。结论自我伤害行为在大学生中常见,与心理健康状况、性别和自评家庭经济状况关联。预防和控制大学生自我伤害行为,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