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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纪早期,西欧大陆的世俗社会已经产生了逐商的观念。其本土的商本的观念,在早期职业商人群体中得到了体现。不过,以商为本的观念在这一时期还不普遍。逐商观念更普遍的表现为一种原始的形态——生产者的商品销售意识。从动态上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西欧大陆的农村与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生产者的销售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他们中间正在孕育着普遍的逐商观念。与此同时,西欧大陆的世俗君主们把发展商业视为自己的特权,甚至视商业为国王的资产,当然也视保护商业为己任。他们的特权商业观念,在扶植国内商业发展、货币政策以及支持对外贸易发展方面都有明确地体现。自11世纪起,西欧进入了一个长达三个多世纪的商业复兴时期,逐商观念在这一时期开始在西欧大陆普遍滋生。同时,封建主和农民的市场意识也开始形成。随着交换经济的日益发达,货币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逐步增强,封建君主们增加货币收入的愿望愈加强烈。他们继承并发展了早期统治者的特权商业观,继续视自己为商业的保护人,其重商意识渐渐形成。在商业不断发展的同时,职业商人的经营思想也渐渐成熟,他们创造了许多符合其实时代特点的经营知识和理念。消费市场的扩大,商业资金的积累,导致了商人致富观念的变化。他们不再仅仅关注交易本身,而且还开始投资于生产活动,建立起了手工工场。其中最重要的当属羊毛纺织工场,这一行业的经营者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管理经验。中世纪的商业活动具有突出的保护性特点。随着商业的深入发展,商业保护思想日益流行。城市商业保护思想的核心就是以强制干预为手段,保护本城商业、工业的发展。具体表现为,在对内保护扶植的同时,又对竞争者进行种种限制。从城市必需品的供应、商品加工、生产及销售各个环节,商业保护思想的身影无所不在。君主的商业保护思想与城市商业保护思想的核心内容相似,皆是通过干预的方式保护商业、工业的发展。但在具体表现形式上却有不同。君主的商业保护思想更多的表现为保护与扶植,其排外的因素相对城市来讲要少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