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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污染情况十分严重,既有污染面的扩大,又有污染源的增多,以及污染危害的加剧,造成了及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危及到了社会的稳定、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对频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如何集思广益,多管齐下寻求消除污染源,化解污染影响,分担污染损害的制度措施,已经成为摆在学界的一大课题。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所确立的环境责任保险,以其独具特色的公益性、互助性、经济性、社会性,已经成为有效的分担污染风险的救济方式,成为我国乃至国际社会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不二选择。环境责任保险在国外推行已有多年历史,我国目前尚处于摸索起步阶段,国家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又开展了第二次地方试点工作,力图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固定下来,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以从保险险种丰富实用,保险制度完善等方面,服务于污染严重的现实,进而消除污染,推动社会、经济、生态又好又快发展。本研究首先围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本体展开,对制度的内涵、功能、特点及制度体现的多方面意义做了有一定深度的、全面的挖掘,站在专业的立场,从理性的角度提炼出了制度所蕴含的价值,这为该制度的现实运行考察,存在问题发现,以及制度完善的构建思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此研究基础上,以现实考察的方法,回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实践,反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及症结,揭示出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立法的不完善,污染主体的私益性与监管主体政府的公益性矛盾,保险市场供需矛盾的存在等都是导致问题产生的症结所在。这为下一步寻求问题解决的思路奠了现实基础,为问题的对症解决提供了突破口。在现实研究发现症结的基础上,本研究应用借鉴性研究的方式,以抛砖引玉,求得制度与国际的接轨,为制度的完善寻求参照性、启示性依据。在域外制度考察中,对包括美国、日本、法国、印度等在内的多国环境污染保险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充分肯定了西方国家在该制度构建上的长处,从依法确立制度,完善制度内容二个方面提出了可借鉴之处。特别是投保模式、范围、机构、赔偿限额等方面的启示,可以对我国制度内容的具体化起到直接的指导作用。本研究在最后部分,直奔主题,从明确制度本体内容与建立配套措施二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对策。对制度而言,本体内容的明确、具体是制度构成的主干与支撑,决定着制度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制度确立上的依法性,保证着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配套措施的齐备,则影响着制度运行的效果,以及作用发挥上的最大化。这些对策建议,使构建的制度更加具体、内容饱满清晰,运行更加有效通畅,这也使得本研究更有价值、有意义。本研究对适合我国环境污染责任风险分担的保险制度的完善探索,有力的促进了我国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使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有效的服务了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