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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蝗灾史研究上,有关唐宋明清的蝗灾研究比较多,而唐以前的蝗灾与治蝗研究则相对较薄弱,研究不够全面、系统和深入。有的时段甚至无研究专文,如周代。实际上,在中国蝗灾史上,唐以前的蝗灾是较为严重的,次数之多仅次于水旱灾害。
本论文选择唐代以前的蝗灾作为研究对象,在充分利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收集和整理蝗灾史料,分析唐以前蝗灾的概况、特点及影响,并进一步探讨人们对蝗灾的认识及治蝗救灾措施。
唐以前的蝗灾可分为先秦时期、秦汉时期和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三个阶段来分别进行探讨。先秦时期蝗灾的记载非常的简洁,没有蝗灾面积大小的信息,也没有具体地域的信息。两汉时期蝗灾的发生地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蝗灾发生集中地没有改变,南部的蝗灾记载相对增加,向北有一定的扩展,发展到今辽宁朝阳一带。
蝗灾作为一种频发而且危害大的自然灾害,其后果往往是造成农业减产绝产,破坏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行,阻碍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引发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诸如危及国家财政、造成饥荒、引发大量人口流亡、死亡以及造成或加剧社会动乱等。
面对蝗灾造成的影响,人们在实践中也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认识,总结了一些捕杀蝗虫的技术,采取了一系列救灾的措施。唐以前人们对蝗虫以及蝗灾既有正确、科学的认识,也有错误、迷信的认识。正确的认识指人们已经对蝗虫生活的习性、蝗虫的食性、蝗虫发生的时间等等。错误的、迷信的认识主要有化生说和天谴说。其中认为蝗虫是神虫,不能扑打消灭,只能用祈祷的方法请求它不危害人类,唐以前人们治蝗的方法大致分为人工防治法、农业防除法、生物防治法、化学防除法、物理防治法等五大类。蝗灾的发生,不仅给人们带来了一系列的灾难,同时也影响了封建王朝政治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为此,封建王朝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利益,一方面,对于蝗虫为灾之地,政府组织捕杀蝗虫,另一方面,对于蝗灾造成灾难的地方,采取各种措施进行灾后的救济。这些具体救灾措施包括赈济、放贷、巫禳、祛疫、蠲缓、节约等。
唐代以前的治蝗技术和救灾措施,尽管其治蝗技术较单一,但对后代的技术发展起了有一定的奠基作用;救灾措施是消极的救灾为主,虽然有了一个初步的救灾程序,但在面临蝗虫爆发时,还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软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