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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权在民事领域内的重要体现,是检察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对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力。经过司法实践证明,民事检察权的行使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并维护民事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但是,随着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民事检察权行使的范围不断扩张,民事检察监督对民事诉讼的介入越来越深,从而对法院审判的独立性、当事人的自由处分权以及稳定的诉讼结构都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需要我们结合司法实践,对民事检察权进行合理的规制。本文第一部分是绪论部分,首先介绍了本选题的研究背景、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然后阐述了国内外关于民事检察权的研究现状及其评价,最后介绍了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所运用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阐述了民事检察权规制的基本理论。首先介绍了民事检察权的基本概念、特征、民事检察权形成的理论基础以及民事检察权的功能,然后考察了民事检察权的法律定位,进而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对民事检察权进行规制的必要性。最后,从有限监督原则、参与式监督原则和高效监督原则三个方面阐述了民事检察权规制的原则。第三部分考察了我国民事检察权规制的立法现状以及其缺陷和不足。首先从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和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分析了我国民事检察权规制的立法现状,然后,指出我国民事检察权规制的缺陷在于,民事检察权的权力范围极度扩张,权能约束过于粗疏以及监督机制尚未完善。第四部分分析了对我国民事检察权规制进行完善的具体制度设计。首先,讨论了如何对民事检察权权力范围进行规制。接下来,从民事抗诉权、民事检察建议权和民事执行监督权三个层面探讨如何对民事检察权的主要权能进行规制。最后,从完善民事监督听证制度和责任制度两个方面分析了如何完善民事检察权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