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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业发展历史重大转折的信托业的第五次整顿,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重整后的信托业,其规范发展对进一步深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对中国金融体系的重构和整合,对解决中国面临的投融资渠道单一、社会保障体制发展滞后以及银行不良资产包袱沉重等社会现实问题意义重大而深远.中国信托业的第五次整顿催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一改中国信托业无法可依的历史,为中国信托业真正回归本业进行了初步的法律设计,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然而立法本身的历史局限性,不可避免地使中国信托业的有关立法也存在体系和内容上的局限和缺陷.法律制度供应的缺失和不足将成为中国信托业进一步规范发展的障碍.入世后的中国金融信托业面临着强大国际竞争者的严峻挑战,中国要顺利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等等,都使进一步加强规范信托业发展的法律研究显得尤为必要.论文由五部分组成,以中国信托业的第五次大整顿为现实背景,以信托业运作机理为基础,运用历史的、实证的和比较的方法,主要论述了信托业发展中紧密联系的几个问题:一,信托业的运作机理;二,中国信托业的历史、原因及现行规范措施评价;三,国外信托业发展及经验借鉴;第四部分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其在借鉴国外信托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第五次整顿及中国现行规范信托业发展的法律支撑的不足,对规范中国信托业的法律支撑体系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从信托业规范发展内部法律支撑体系完善和"混业经营"趋势下信托监管所需外部配套法律支撑体系两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对中国现行规范信托业的法律规定提出了完善建议,以期充实中国信托业规范发展的法学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