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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和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部分。为了规范互联网上的秩序,对计算机以及网络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也就成了极为迫切和重要的问题。现实呼唤规范互联网的法律秩序,而作为这种秩序保障的,也是这种秩序之一的程序问题更是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专门对诸多互联网程序法律问题中的电子合同司法管辖权问题进行阐述。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电子合同的管辖权问题也就相应显得比较重要。本文在对电子合同进行介绍的基础上,分析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由此推出一个结论,即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区别。因此,在确定电子合同的司法管辖权时应根据其特点对传统的合同案件司法管辖基础进行扬弃和选择。接下来介绍了在探索电子合同案件司法管辖权过程中出现的新理论和新实践,并对其进行评析。最后,阐述了作者本人在确立电子合同案件司法管辖权问题上的观点,<WP=4>确立笔者认为合理的原则,对我国电子合同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作了介绍并提出建议。全文共约三万五千字,分为四部分。其中每一部分的内容分别为:导言:介绍写作本文的目的和动机,并对电子合同的概念、特点以及电子合同在现代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作用做了说明。第一章:电子合同对国际民商事司法管辖权的挑战。本章共分三节:第一节对电子合同对国际民商事司法管辖规则的挑战进行了剖析;第二节分析了传统管辖基础在电子合同中的适用,认为在传统的管辖基础中有些管辖基础可以适用于电子合同司法管辖权,而有些则无法适用;第三节在对管辖基础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确立电子合同司法管辖权时应坚持的原则。第二章:电子合同案件司法管辖权的新理论及其实践。本章共分四节,第一节介绍了网址在确定电子合同案件司法管辖权时的作用,并对其进行分析,认为网址不能作为电子合同案件的司法管辖基础;第二节在介绍管辖权相对论的含义以及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批判;第三节先介绍了新主权论的含义和主要内容,然后对该理论进行了分析和批判,认为其也不足以作为确立电子合同案件司法管辖权的基础;第四节对美国电子合同案件司法管辖权的理论,即“最低限度接触”理论进行了分析和批判,并介绍了美国的相关实践。第三章:确立电子合同司法管辖的合理原则。在分析电子合同对传统司法管辖基础的挑战后,认为应确立电子合同案件司法管辖权的合理原则。本章共分四节,第一节为合意管辖原则,这是解决电子合同案件司法管辖权难题的最重要办法;第二节介绍了最密切联系原则,该原则可以作为合意管辖原则的补充;第三节为不方便法院原则,该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一道,作为合意管辖原则的补充。上述三原则相互作用,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基本能够满足解决电子合同案件司法管辖难题的需要。第四节提出了构筑我国电子合同司法管辖制度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