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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索非小细胞肺癌实施自适应放疗后,危及器官(肺、心脏、脊髓)受照剂量的变化,及危及器官受照剂量降低后,靶区处方剂量的变化。材料及方法:收集2012年6月至2013年2月期间,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收治的12例行三维适形或调强放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每例患者均制定三维适形或调强放疗计划Plan A。将每例患者每次放疗前Cone-Beam CT (CBCT)图像与定位CT通过图像融合技术融合后,在CBCT图像上勾画肺部肿瘤并计算其体积,根据肺部肿瘤体积的变化情况决定行自适应放疗时间。再次行CT定位、制定三维适形或调强放疗计划Plan B。设定Plan A中已放疗的次数、剂量,与Plan B拟放疗的次数、剂量,通过形变配准融合,在保证总放疗剂量与原计划Plan A相同的情况下,得到融合后的计划Plan C。增加Plan B中拟放疗的次数、剂量,再次与Plan A中已放疗的次数、剂量形变配准融合,在保证正常组织器官受照剂量与原计划Plan A相似的情况下,得到融合后的计划Plan D。比较原计划Plan A与融合后计划Plan C,了解实行自适应放疗后,保证靶区剂量不变的情况下,危及器官的受量有无降低;比较原计划Plan A与融合后计划Plan D,了解实行自适应放疗后,保证正常组织器官受照剂量与原计划Plan A相似的情况下靶区剂量提升的空间。结果:自适应放疗后,在保证靶区剂量不变的情况下,肺部V20平均降低了3.53%,V30降低了2.55%,而全肺平均剂量降低了2.11Gy;心脏V30平均降低了4.19%、V40降低了3.72%;脊髓最大受量平均降低了3.52Gy。危及器官受量与不行自适应放疗时相似的情况下,靶区照射剂量平均提高了1.25Gy。结论:非小细胞肺癌放疗过程中,适时行白适应放疗,能够减少周围危及器官的受照射剂量,提高靶区的处方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