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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学创作的问题上,“创造论”与“生产论”是两种不同的理论话语。历史上视文学为一种“创造”的观念似乎一直是天经地义的。20世纪后半叶以来,以“创造论”为支配地位的文学创作理论话语中出现了“生产论”的声音。这个变化不仅是从“创造”到“生产”一个关键词的变化,而且意味着文学研究范式的变化,这中间体现出了文学观念上的巨大分歧。文学创造与文学生产分别代表了两种文学研究范式和两种理论话语,无论思想背景、逻辑起点还是思维方式,都存在着不相容性。上世纪80年代我国一些学者开始从“生产论”的角度思考艺术创作的问题,但却并未获得很大的反响或认同;之前人们对“艺术生产”不太重视,研究也较少,21世纪以来随着市场化发展的深化,虽然理论界开始关注并探讨这个问题,却并没有将“艺术生产”这个概念的意义充分地揭示出来,也未能将“生产论”与“创造论”的分歧进行系统地厘清,而是把两种理论生硬地杂糅在一起;受根深蒂固的“创造论”与“反映论”的影响,在当下诸多文学理论教材中,仍然习惯性地用“创造论”来阐述文学创作活动。本文的写作目的就在于尝试系统地考察两种理论的思想背景、理论来源及其发展演变,并且进行比较与厘清。论文的第一章和第二章分别追溯文学创造论和文学生产论的理论来源及其发展。第三章从不同的角度对“创造论”与“生产论”进行仔细比较,从中我们看到创造论与生产论是不同的话语体系:创造论者强调文学创作是创作主体超越一切束缚,在灵感与激情中的独创,是自律的;生产论者认为文学创作是一种社会生产实践活动,要受到种种相关因素和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和制约,是他律的。第四部分是对“创造论”与“生产论”的反思,运用历史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对比分析,我们看到“创造论”与“生产论”各自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但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其理论自身的局限性。本文认为应该将“创造论”与“生产论”进行“协商”而不是对立起来,任何非此即彼地单向性认同或贬抑其中某一种理论都是不科学的。在当下市场语境下,既要看到文学创作这一精神生产活动中他律性的一面,同时也不能忽视创作家个人主体能动性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