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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导游人员在旅游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导游职业社会化的背景下,社会导游人员将逐渐成为导游队伍的主力军,然而对于一直以来被社会所忽视的导游人员,尤其是社会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各类法律法规却规定得不多,社会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依然得不到保障,如薪酬制度存在不足,导游服务费用的确定缺乏标准和依据,劳动关系界定不明,社会保障权的缺失等。如何维护好社会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起社会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制度显得日益重要且必要,这对于提升导游服务质量,促进整个旅游行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从社会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制度缺失的角度,对这一个群体的生存现状进行审视,并就如何构建起社会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做深入的分析,结合当前的形势,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和措施。本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关于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并结合国内外学者对于本论题的探讨,设计出自己的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通过对现实中的案例进行分析,指出保护社会导游人员合法权益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是关于社会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界定相关概念,对我国社会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保护的立法沿革做出整理,并对此作出评析。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当前我国社会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障权、教育培训权、职业发展权等方面分析我国社会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第四部分是关于完善我国社会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制度的法律构想。通过细化导游服务费用、规范旅行社聘用临时导游的行为;确立导游服务公司的法律地位、完善导游服务公司职能;从立法层面建立导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导游协会,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管等方面完善社会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