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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是指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雇主对雇员的损害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雇佣关系是雇主对雇员赔偿责任的基础,指的是雇佣当事人双方根据一定条件进行约定,由受雇人提供劳动行为或者服务,雇佣人给付报酬所建立的社会关系。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民事侵权责任,其与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相比,在构成条件、赔偿主体、适用法律和纠纷解决等方面不同。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其构成要件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雇员须在完成受雇工作中遭受损害、工作事故与雇员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我国对雇主赔偿责任尚未建立起一套规范的调整机制,具体表现为:民事基本立法缺乏、司法解释不全面、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有限、赔偿标准不统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等。完善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将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纳入民事基本法,建立法律框架以确立其基本理论,包括: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雇佣关系的判断根据、如何认定受雇工作范围及雇主的免责事由等。其次,加强劳动法对雇员权益的保障。扩大劳动法适用主体的范围,调整灵活的就业形式;重视劳动法中私法规范的完善,细化雇主赔偿责任的赔偿项目、标准及认定程序;充分发挥劳动法的预防作用。再次,重视雇主责任保险的补充作用,提高对雇员劳动安全的保障程度。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鼓励企业投保商业保险:责任保险范围以民事损害赔偿金额与工伤保险给付之间的差额为限;经营模式以市场机制和商业化运行为主。最后,建立雇主责任与工伤保险的协调关系,增加雇员受害赔偿的救济渠道,发挥对雇员权益保障的最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