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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生产大国,“三农”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近年来,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择点展开,带动了当地农业、农村的发展,但由于缺少必要的抵押物,农户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十分有限,土地的融资功能没有被充分发掘出来。融资难是导致农业发展落后的重要原因,也是制约“三农”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解决农村地区融资难的问题,国家针对农村土地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及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地区,吉林省于2012年8月20日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了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概念,并在省内粮食大县梨树县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吉林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制度设计有效实现了土地使用权的担保和融资功能,解决了农民融资缺乏抵押物的问题,有效保障了农民不会失地、银行贷款来源有保证两个基本问题。对吉林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实践的探索,不仅对吉林省农村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全国农村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依据国内外农村金融的相关理论,在了解吉林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运行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对吉林省5个县(市)367户传统经营主体和172户新型经营主体的问卷调查,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别探究传统经营主体和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在整体需求意愿上是否存在差异以及部分解释变量对不同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结果表明:传统经营主体和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需求意愿在整体上存在明显差异,且新型经营主体申请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意愿较传统经营主体更强烈;受访者年龄、土地经营面积、是否有资金短缺、资金短缺金额、负债水平、对物权公司的了解程度、贷款优惠这7个解释变量对传统经营主体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存在明显差异。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推动吉林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有效开展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五个章节: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等,并系统阐述本文研究所需的相关概念、理论、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以及本文的创新之处和不足。第二章是吉林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运行现状。对吉林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实施背景、设计意愿、运行模式、发展规模等情况进行简要阐述,并进一步探究吉林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限制因素。第三章是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及需求特征差异分析。对吉林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的实地调查结果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并进一步探究吉林省传统经营主体和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需求特征之间存在的差异。第四章是传统经营主体与新型经营主体的需求意愿影响因素差异分析。选取影响吉林省不同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收益保证贷款需求意愿的具体指标,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别探究传统经营主体和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在整体需求意愿上是否存在差异以及部分解释变量对不同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第五章是结论与建议。依据研究结论提出推动吉林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有效开展的对策建议。本文创新点在于全新的研究视角。现阶段针对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研究都是将农户作为整体分析,忽视了不同规模农业经营主体需求行为的差异性。因此,本文基于传统经营主体和新型经营主体的视角,探究不同农业经营主体对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在整体需求意愿上是否存在差异以及部分解释变量对不同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是否存在明显差异,以期丰富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研究视角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