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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文化底蕴极其深厚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创造并保存了辉煌的文化遗产。如何保护这些文化遗产,这关系到我国的文化安全、社会和谐发展和民族文化的血脉传承。然而由于保护手段的单一和立法的滞后,导致我国的文化遗产出现传承断裂,甚至消失的现象。为此,在《文物保护法》的基础上,2011年我国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但这些法律仍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一定缺陷,为了更好的保护文化遗产,本文在当前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理论的基础上,在对国外和国内相关省的文化生态保护进行分析的前提下,对文化生态保护补偿法制机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提出文化生态保护补偿的选题依据、研究意义,通过对目前国内外研究的现状进行分析比较,确定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写作方法。第二部分,对文化生态保护补偿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这是研究文化生态保护补偿的起点和基础,通过对文化生态保护补偿的生态平衡、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理论基础的研究,提出建立我国文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大意义。第三部分,在对我国文化生态补偿的现状分析的基础上,从现状找到文化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梳理出文化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存在问题的成因。第四部分,对国外部分国家文化生态保护补偿的立法经验对比剖析,从其文化生态保护补偿中得到启示,为我国的文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立法提供经验。第五部分,提出完善我国文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法律对策建议。从加强全民教育,提高文化生态保护补偿的意识着手,通过对文化生态保护补偿原则、方式和途径的阐述,提出了我国文化生态保护补偿立法理念、模式和内容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