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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的代理问题以及股东的高度分散化,使公司的支配权更多、更集中地掌握在公司的经营者手中,出现了所谓的“董事会中心主义”和“经理中心主义”,频频引发公司治理失效的问题。公司治理失效,轻则会损害广大股东及公司员工的利益,重则可能会给整个市场经济机制造成根本性的打击,破坏一国发展经济的基础和保障。而良好的公司治理水平却能大大地改善投资环境,许多投资者愿意溢价投资拥有良好公司治理的公司的现象,就充分地证明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从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的内部监督机制来看,尽管公司的内部治理已经初步具备现代企业所要求的运行规范和治理功能,但其结构仍极不完善,比如股东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没有普遍建立起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治理机关、决策程序和评价体系等等亟待健全和完善。近来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银广厦”、“郑百文”、“ST猴王”事件都是典型的公司内部监督失控的范例。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结论也指出: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效益在总体上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这些都为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敲响了警钟,当务之急是建立“一整套内部和外部的监控手段”,而内部的监控手段,当然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构和监督机制为中心。长期以来,人们普遍把股权十分分散、企业经理主导的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看作是现代企业治理的楷模,然而美国安然、安达信、WORLDCOM等国际大公司接连发生的丑闻使人们认识到,美国式的公司治理模式同样是漏洞百出。这表明无论是在新兴的发展中的市场经济中,还是成熟的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中,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公司治理的不良行为就难以避免,因而世界上并不存在所谓完美无缺的公司治理模式。公司治理,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