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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政策的实施导致我国形成了独特的“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共存的局面,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日益引起学者的关注。
该文在分析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现状的基础上,认为内地与香港应在广义的民商事司法协助领域展开合作,遵循维护国家主权、坚持“一国两制”、各法域平等、简便高效、促进内地与香港经济交往的原则,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现行法律,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相关协议的模式展开区际司法协助,同时对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区际民商事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和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大胆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