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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制定、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积极稳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使我国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随之而来的是,有些领导干部觉得为官不易,在其位不谋其政,从而使“为官不为”这一现象愈发严重。因此,对“为官不为”现象进行研究,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治理对策,对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双因素理论、唐斯的官僚制理论以及整体性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采用了文献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选取了近三年来150个“为官不为”的案例作为样本,对我国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现象展开分析研究。本论文主体部分共分为五章。第一章绪论,简要阐述了选题研究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发展现状,确立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第二章主要是界定“为官不为”核心概念,阐述其理论基础。第三章是对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表现及危害的深入剖析。第四章主要探讨了“为官不为”现象的成因。第五章基于以上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治理“为官不为”的对策建议。研究表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我国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是:拖拉为、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表面为。产生的主要危害是:阻碍政策执行,增加政府行政成本;破坏干群关系,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影响经济发展,阻碍社会发展进步;败坏干部作风,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探究其深层次原因,“为官不为”现象的产生主要包含三方面因素,即体制机制因素、组织及社会环境因素以及个人内在因素。针对这些问题,借鉴已有研究成果,从健全体制机制、营造良好从政环境以及矫正个体行为动机三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为官不为”的治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