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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老有所养的基础上实现公平养老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在我国运行二十余年的养老保险双轨制一直被视为养老制度的最大不公,如今双轨制的寿终正寝是深化养老制度改革的必然。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近年来,中国所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近几年,中国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提高方案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着力于减小双轨制所产生的差距,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化,正是在这样的深化改革中,使养老保险双轨制于2015年1月14日走到了尽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正式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展开。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标志着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保险“双轨制”的终结,今后,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都要缴纳养老保险。本文分五个部分对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变“单轨”进行论述与分析,第一部分对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同时介绍了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讲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探索及并轨的背景;第三部分对西安市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后的现状分析进行了介绍;第四部分介绍了安市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介绍了推进西安市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的对策研究。希望这些研究与探讨能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和发展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