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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在一级市场由承销商和发行公司确定的发行价格远远低于二级市场的上市首日交易价格,新股认购者能够获得超额回报的一种现象称为IPO抑价现象。针对IPO抑价的原因,不同的学者提出不同的假说。常见的理论假说有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对称理论、行为金融学理论和其他理论如制度理论、博弈论和股权分配假说等。然而,上述理论都是以国外成熟资本市场为背景提出,如果针对新兴资本市场IPO抑价现象进行研究时,上述理论是否适用需要进一步探讨。本文首先对中国IPO制度下各参与方的行为进行了分析,构建了中国IPO抑价研究的分析框架,然后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对机构投资者与IPO抑价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本文的四个假设: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与抑价率显著正相关或负相关;向一般法人、基金配售份额占发行规模的比例与抑价率显著负相关或正相关,最后以中国A股市场2010年到2012年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研究假设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数量越多,IPO抑价水平越高;向一般法人、基金配售的股份越多,IPO抑价水平越低。这说明,参与询价的机构数越多,抑价率越高,询价机构存在不诚信报价现象。同时,我们也发现网下参与配售的机构投资者能有效降低抑价率,提高新股定价效率。机构投资者对一级市场定价的介入一定程度上改善了IPO定价效率。与个人投资者相比,机构投资者更为专业、拥有更多的信息且对市场发展趋势把握更好。通过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可以使得发行定价更为合理,而机构投资者参与配售,不仅能稳定上市价格,从长远来看,还可以与上市公司形成战略联盟,介入公司的管理,更好地促使上市公司的发展。文章的最后,对我国现行新股定价制度进行评价,并给出适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