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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伴随着投资理财业务的蓬勃发展,资产托管业务日渐兴起,经过近30年的演变,已发展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中间业务,成为低利差时代重要的收入来源。对中国来说,资产托管是个舶来品,1997年我国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必须由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托管。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业务依托和基础发展起来的国内商业银行托管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截至2008年12月末,国内基金资产净值已突破3.2万亿元,份额2.2万亿份,基金数量464只,在这期间,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基金托管业已成为各大商业银行的新兴业务增长点,该业务可观的手续费收入和巨额的资金沉淀量使各商业银行趋之若鹜,但风险总是和收益相伴相随,只有对该业务中蕴含的风险进行深入的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才能对该业务的最终收益有客观的评价,作出科学的决策。本文针对国内商业银行托管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通过借鉴国外托管行风险管理的经验,对我国托管行所面临的风险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构想,以期为加快我国商业银行托管业的发展和壮大尽一份绵薄之力。
本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引言”,阐述论文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目前有关资产托管业风险管理研究的现状、研究的方法和内容、论文结构体系的安排等。
第二章首先介绍了商业银行托管业风险管理理论,从理论的角度论述了风险管理的含义,以及托管业风险的来源及分类,随后对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重点介绍了“独立监督实体”理念。
第三章重点论述了国内商业银行托管业的主要风险及管理现状。
第四章介绍了国外商业银行托管业风险管理经验。叙述了目前国外商业银行托管业的发展,通过对美国道富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分析和比较,指出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不足。
最后一章(第五章)则针对商业银行托管业所面临的风险,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对策和建议。商业银行要完善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首先需要政府从政策制度入手,确保托管人的独立性。提出构建我国的“独立监督实体”模式,通过改变现有托管人的选择方式,使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从原来的主从关系转变为平等关系,使商业银行对托管业务的风险控制化被动为主动。其次商业银行也要从自身角度出发,练好内功,完善其托管业风险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