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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已过三十年有余,仍未有一部统一的法律进行规制。当前《期货法》已进入起草阶段,立法的冲突与缺位导致强行平仓法律属性模糊不清,强行平仓的法律责任分配不明确,在价值选择上忽视了交易人财产权的保护,强行平仓实施条件不严格使得实施强行平仓随意性较大,造成现实交易中纠纷不断。论文写作旨在通过研究强行平仓法律属性、法律责任和强行平仓实施条件,完善强行平仓制度,严格强行平仓实施条件,确立保护交易者制度,引入比例原则,助推期货立法。在研究过程中采用规范研究法、比较研究法与文献研究法,从我国期货强行平仓法律制度现状和存在问题入手,分析强行平仓法律属性的不同学说,简要介绍我国主流学术观点并针对不同观点进行辨析,针对权利转义务学说进行修正;分析强行平仓法律责任的分配,重点分析超量平仓、未履行通知义务等纠纷多发领域,发现法律责任不明确的关键原因;最后提出明确强行平仓法律属性和责任制度,严格强行平仓实施条件的立法建议,引入比例原则确立平仓限度,确定保护交易者财产权制度,规范强行平仓的实施条件,完善强行平仓制度。研究的创新点在于:一是根据保证金的强制性不同,将强行平仓的法律属性区分为任意的强行平仓与强制的强行平仓,前者为私法权利后者为公法义务;二是在分析超量平仓、未履行通知义务等情形强行平仓的责任分配基础上,提出引入比例原则,立法规范通知义务等措施,以明确强行平仓责任,确立保护交易者财产安全的法律价值选择;三是在分析强行平仓法律责任基础上,将强行平仓实施条件划分为主体条件、数额条件、时间条件、义务条件与风险条件五项,提出严格强行平仓实施条件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