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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保护是WTO中唯一合法的保护方式,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关税减让原则又是WTO协定自始倡导的核心原则之一。如何在外部约束关税条件下优化关税结构,保护国内产业从而实现国家经济利益最大化是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而正确反映国内有效保护结构是优化关税结构的前提。
传统有效保护理论一般将服务作为不可贸易品,但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革新,服务的交易空间进一步延伸,服务的可贸易性大大加强。服务,尤其是生产者服务,已由原本不可贸易品开始向可贸易品转变。因而在计算制造业关税有效保护率时,服务投入的价值增值不应属于最终品价值增值链的一部分。基于服务可贸易的有效保护率能更为准确地反映我国关税结构,从而有助于相关部门制定更为合理的有效保护结构,引导我国比较优势动态变化,并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本文的根本目的在于正确认识服务贸易壁垒对工业部门有效保护率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准确分析工业部门的有效保护结构。
本文在研究总结国内外最新理论进展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服务可贸易性为起点,有效保护率模型为中心,研究服务可贸易性对有效保护率的影响,并以中国工业分行业的有效保护率为重点,比较分析服务作为不可贸易投入与可贸易投入不同条件下的有效保护结构,为进一步优化我国工业部门关税结构提出政策建议。
通过模型研究和实证分析,本文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1)服务贸易壁垒等量关税对有效保护率的测算结果有直接影响。未考虑服务可贸易性的有效保护率偏高,甚至可能出现本应为负的实际有效保护率其测算结果却为正的情况,因此测算结果也将对行业保护状况起到误导作用。
(2)工业生产对服务业投入依赖度越大,说明未考虑服务可贸易性下计算的有效保护率将进一步偏离真实的贸易保护状况,也无法反映关税保护下的实际资源配置状况,从而无法为关税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可靠依据。
(3)利用中国34个工业行业的实际数据对我国工业行业有效保护率进行测算,结果表明除烟草加工业外,其余工业行业的有效保护率在考虑服务可贸易后均出现下降,且调整ERP平均值不及平均名义关税率平均值的一半,仅为Corden法ERP平均值的1/3。这一实证检验结果也反映了服务贸易壁垒对工业进一步发展的羁绊作用。
总之,本文的研究说明中国未来贸易自由化不仅应集中于制造业,更应着眼于服务贸易,从而提高制造业有效保护,为制造业发展突破瓶颈提供有利条件。国际贸易制度和规则既可以为中国的贸易改革提供目标和参照,也能显著地推动这一进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