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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赫金是以探讨作者与主人公的关系来分析这一问题的.在巴赫金的作者和主人公理论中,作者一极被认为是形式的、审美的,而主人公这一极则被认为是认识的和伦理的、非审美的.当巴赫金偏向于美学时,他就特别强调作者的全方位的外位性.因为只有作者的这一相对于主人公的他者的外位立场,才能获得从形式、审美到认识和伦理的全方位的优越地位,并因此把主人公塑造成一个无论是外形还是内在精神都已最后定形的完整的艺术整体,成为一个作者在其外位距离中观照的审美对象.当巴赫金偏向伦理学的时候,他就偏向于主人公,同时也完全否定了作者在认识和伦理上相对于主人公的外位性和优越地位.这时候,作为有着认以和伦理自由的作者和有着同样自由的主人公之间是一种找——你式的在场的面对面的对话关系,而不是我——它/他式的不平等关系.但不管是偏向美学的还是偏向伦理学的,作者的地位都受到质疑,文学的研究对象都转向了作品.偏向美学时是以审美和生活的分界以及审美的独立性来强调作品的独立性和自足性,从而将作为人的作者逐出文学研究中心领域.偏向伦理学时则以我一一你间的人际对话关系动摇传统以我(作者)为中心的文学研究模式,将作为语言形象的对话置于中心地位.这样巴赫金把理论研究中心定位在作品上,而不是作品之外的作者.复调小说不是以塑造典型人物为己任,而是通过对话塑造语言形象,巴赫金所着重研究的是对话性的语言形象——双声语.语言形象的核心是语言的自我意识.所谓语言的自我意识,指的是语言不仅仅满足于作为不成问题的顺手的交际和表达的手段和工具,同时还是语言自身加以描绘和探讨的对象,这种自我意识的目的是为了探索语言本身的潜力.小说中将不同语言看作是同等重要的探索语言表现思想、感情和现实的不可替代的独特视角和方法体系,这种语言意识就是一种杂语意识.它认为所有的语言都是观察和理解世界的独特视角的方法.在巴赫金的理论体系中,语言的自我意识实际上是对语言中各种杂语如何观察理解现实、建构思想世界的探索,而不是诗歌领域中的语言乌托邦所认为的那种把语言当作语言的自我意识.在巴赫金那里,杂语是及物的.这样巴赫金透过双声语,进一步考察了双声语后面的说话人及其思想世界,将语言连同语言中的思想作为描写对象,使之成为语言的形象,作为小说研究的中心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