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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于2008年7月17日发表的《关于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报告》,重点阐述了如何解释和应用OECD税收协定范本第七条。该《报告》的第一部分论述了与范本第七条前五款有关的OECD认可方法的背景及详细内容,分别概述了OECD认可方法的基本原则;分析了范本第七条第一款,因其阐述了对交易所得的征税权如何在常设机构的居民国(母国)和所在国(收入来源地国)之间进行分配的核心规则;分析了范本第七条第二款,因其提供了企业向其常设机构归属利润的核心规则及常设机构这一概念下公平交易原则的表述;以及对范本第七条第三、四、五款内容的说明。《报告》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极为重要的国际税法文献。本文对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解读,并且在解读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在解决我国的关于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涉税问题时,可以借鉴OECD较为成熟的分析方法及其假设前提,引入对机能、风险、资产等因素的分析,改善我国目前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多应用传统的转移定价方法的情况,更准确地对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其他计税依据进行调整。同时,本文还建议将这些分析的方法和具体内容以活页的形式列入相关法律的文本中,以提高其应用的灵活性和法律地位,更好地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服务。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OECD关于常设机构利润归属的方法。首先,比较了“机能独立实体”法和“相关经营活动”法存在的不同点。其次,说明了采用机能的实际分析的原因。再次,论述了归属利润给常设机构的两个步骤。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影响常设机构利润归属的几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确定常设机构在经营活动中的机能。第二个因素是常设机构所承担的风险。第三个因素是常设机构所使用的资产。第四个因素是常设机构所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第五个因素是常设机构所使用的资本。第六个因素是确认常设机构的内部交易性质。第七个因素是证明资料,即纳税人应当提供相关资料来证明其取得的利润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OECD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方法对我国关联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方面的借鉴意义。其一,运用机能的实际分析,有助于确认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其二,应用机能的实际分析,统筹考虑各个影响利润归属的因素,有利于对关联交易进行科学的纳税调整;其三,通过分析利润归属的影响因素,有助于完善传统的转移定价方法在实际中的应用;其四,建议在相关涉税法律、法规中适当加入活页,既有利于完善税收的相关规定并提高其法律地位,又可以增加涉税法律、法规的灵活性和权威性,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