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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进程中,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一系列环境问题不可避免地显现并且日益突出,诸如雾霾、水污染、赤潮、极端性天气等已日趋常态化,给人民生活带来巨大的困扰,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作为环保部门的主要工作手段,环境执法对环境保护具有直接发挥作用、时效性较强的明显优势,而基层环境执法作为环境执法的最末端,对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在处置环境违法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我国的基层环境执法由于起步晚、可依据法律发展缓慢、队伍建设迟缓、环保意识薄弱等种种原因,虽然近年来陆续推出探索实践执法模式、环境保护监管组织体系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但是,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基层环境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困境和问题。本文以青岛市Q区为例,着重对基层环境执法面临的现状和困境进行分析研究,指出环境执法有关法律依据不能良好的适应基层执法需要、缺少有效的执法手段、基层执法机构承担环境保护的工作强度难度大、基层执法队伍中仍然存在着各种体制建设的突出问题等等,使得基层环境执法徘徊于困境之中,导致环境状况改善缓慢,甚至社会公众意见突出。基层环保部门作为直接面向社会的基本单元,尽快破解基层环境执法困境已刻不容缓。文中从问题出发,以推进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走出基层执法困境为目的,探索了Q区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现状,提出健全环境法制系统、创新监管理念、加强队伍保障建设、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