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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体育社会保障体系远未完善,体育慈善事业不但可以弥补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不足,还可以提高体育社会保障的水准,增进体育弱势群体的福利,保障弱势群体的体育权利;另外还可以满足人们慈善之心,促进体育的社会融合力。体育慈善离不开人们的同情仁爱之心,本质上是伦理的,体育伦理是体育慈善的灵魂。因此,体育慈善不仅需要工具理性的建构与支撑,更需要价值理性的追问与关怀;不仅需要对传统伦理资源进行分析、批判与继承,更需要对现代伦理资源进行思考、论证与超越。从哲学伦理学的形而上学出发,对体育慈善进行价值理性的反思,尝试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体育慈善的伦理依据何在。由此,通过概念史分析法、逻辑分析法、跨文化比较法、多学科交叉法与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着重研究体育慈善的伦理本质、伦理秩序、伦理关系和伦理正当性等基本理论问题,以及体育慈善实践面临的伦理正当性危机及其解决路径。研究认为:第一,体育慈善离不开人们的同情仁爱之心,本质上是伦理的。通过对体育慈善不同观点的梳理发现,“慈善”是存在于不同观点下深层的理论基础,是对体育慈善内涵有效把握的理论前提。因此,有必要对慈善理论的源流与基本问题进行分析。通过比较中西方的慈善概念史认为,慈善,从本源的含义上看,本质上属于一种伦理行为,具有典型的伦理动机与观念,进而发展为全社会的慈善事业。传统慈善与现代慈善特点不同,主要体现在慈善范围、慈善主体与慈善对象等方面。由此,体育慈善作为慈善事业的一部分,本质也是伦理的。第二,体育慈善是指社会公众以体育为载体在自愿基础上的利他行为。体育慈善属于慈善的重要一员,因此通过对慈善伦理本质的把握,有利于深入地了解体育慈善。在比较分析西方学者的慈善思想和国内学者的慈善观点的基础上,依据逻辑学的定义公式“属+种差”,通过对不同属概念的比较分析,提出慈善的属概念是利他行为。通过对慈善不同特征的比较,认为慈善的种差是志愿性、社会性、向善性、公益性。最后,对慈善概念作如下界定:慈善是社会公众在自愿基础上的利他行为。它以向善性与公益性为主要特征,并以自愿为条件对不特定个体的利他行为。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体育慈善与慈善的关系,认为慈善是体育慈善的属概念,体育慈善是慈善的种概念。体育慈善与教育慈善、环保慈善等都是慈善的一部分,所不同的是体育慈善是与体育有关的慈善行为。由于慈善是民间社会之间的援助或者互助,由此应当把体育慈善的种差定位在“与体育相关的社会公众之间的利他行为”。因此,该研究将体育慈善的概念界定为:社会公众以体育为载体在自愿基础上的利他行为。依据体育慈善发生的不同运动项目,可以把体育慈善划分为足球慈善、篮球慈善、网球慈善等。依据体育慈善参与主体的不同,可以把体育慈善划分为运动员慈善活动、体育组织慈善活动等。依据体育慈善发生的不同领域,可以把体育慈善划分为社会体育慈善活动、竞技体育慈善活动和学校体育慈善活动等。体育慈善的特征首先表现为以体育为载体的慈善,具体体现在活动主体以体育组织与体育人等为主,活动内容以体育活动为主,受益者以体育弱势群体为主。体育慈善的特征其次表现在以体强人的价值导向。通过体育慈善帮扶弱势群体,对弱势群体来说,通过参加体育活动,培养体育拼搏的精神与意志,弱势群体可以真正从精神与意志上由弱变强,进而脱离弱势群体的困境。尤其在健康中国与全民健身的国家战略背景下,体育慈善以其鲜明的特色,助力弱势群体的健身与健康,从身体强健做起,进而达到精神强健,真正做到以体强人的价值导向。第三,体育慈善伦理属于体育伦理与慈善伦理的交叉领域,具有二者的共同之处,现代化进程下体育慈善伦理关系呈现出从个体美德到社会公益的特征。体育慈善伦理一方面受到体育伦理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到慈善伦理的影响。而体育伦理与慈善伦理共同属于伦理,所以伦理秩序的变迁发展势必影响到体育伦理和慈善伦理,进而影响到体育慈善伦理。由于体育与慈善属于实然性领域,有其自身独特的体育秩序与慈善秩序。体育慈善作为二者的交叉点,也有其自身独特的秩序。而体育慈善伦理并不具有独立实存的外形,是为体育慈善实践提供合理性和正当性依据而得以存在。现代体育慈善建立在现代体育和现代慈善的基础上,得益于现代体育与现代慈善的共同发展。现代体育慈善伦理关系深深地嵌入在现代社会结构中。体育慈善伦理关系从个体美德到社会公益,与现代化进程密不可分。现代体育慈善伦理关系是建立在现代伦理秩序公民-权利的基础上,与传统伦理秩序宗族-血缘有显著的区别。相对于传统伦理秩序的小共同体美德,现代体育慈善更强调现代伦理秩序的公民权利义务。体育慈善作为公益事业的一种,具有自身不同其他公益事业的特点,有利于促进体育公共服务的第三方提供和完善。第四,体育慈善的伦理正当性表现在现实经验实践证成和价值理性合理证成两个方面,一方面需要得到社会群体的普遍赞同,另一方面需要得到思想理性的合理证成。首先,体育慈善伦理正当性的事实证成。基于社会慈善的本质在于社会差异的存在与否定,从弱势群体出发,通过分析体育弱势群体的类别、成因和保护,进而追溯体育慈善的伦理正当性基础,为体育慈善的健康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从而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其次,体育慈善伦理正当性的价值证成。通过对体育慈善伦理正当性背后的伦理理据进行分析,得出仁爱、正义、权利与自由共同为体育慈善发展提供价值基础。第五,体育慈善伦理正当性危机的提出有其历史背景和理论场域。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转型带动社会基本结构与社会日常生活,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而社会文化价值观念,其中包括道德伦理观念,也发生了深层的改变。体育事业作为中国改革事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同样面临着批判继承与超越创新。而中国体育伦理作为体育事业的深层道德秩序,势必面临着伦理秩序转型。在此背景下,体育慈善伦理作为体育伦理的重要一部分,同样经历着经济转型、社会转型与体育转型的阵痛,需要反思其正当性基础。体育慈善伦理正当性危机具体体现在体育慈善价值虚位、体育慈善信任危机、体育慈善泛道德化与体育慈善权利义务失衡等四个方面。第六,当代中国体育慈善的伦理正当性建构路径需要在中国社会转型、慈善转型与体育转型三重背景下展开。体育慈善文化背后的精神是公共精神与社会责任,由此当代中国体育慈善的伦理正当性建构当然也离不开公共精神与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中国社会转型、慈善转型和体育转型等公共领域转型夯实价值基础。体育慈善伦理正当性建构具体体现在体育慈善价值建构、体育慈善信任重建、体育慈善公共伦理塑造与体育慈善现代性转换等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