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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总结分析当前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指出规划的实施应立足于省级政府事权,围绕推动省区的城镇化发展总体战略,建立跨部门协调型的实施机制。应重点完善对下位城乡规划的审查(协调与指导)机制,推动跨部门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管理,健全城镇化发展政策体系,建立省级专项基金等方面的实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