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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经济时代,各经济体均谋求贸易结构的升级,这时大力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优化服务贸易出口的区位结构、调整与服务贸易相关的制度安排就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从制度视角出发,结合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的法律框架,以49国(地)间共1526个经济体对2000-2011年的面板数据为样本,采用豪斯曼-泰勒估计方法对如何构建服务贸易促进体系进行了理论梳理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可以直接促进双边服务贸易发展,且该促进作用对双边服务贸易流量的提升幅度大致为3.479%~7.659%;进口国的制度质量可以有效促进双边服务贸易的发展,而两国间的制度距离将对双边服务贸易造成阻碍,尤其是贸易自由度距离、政治民主度距离与法律完善度距离;区域服务贸易协定还具有间接的贸易促进作用,它不仅可以强化制度质量对于双边服务贸易流量的促进作用,还能反向调节制度距离对于双边服务贸易的负面影响程度.最后,基于分析结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在服务经济时代,应充分利用各种国际会议、国家领导人会晤等方式,启动并落实各自的区域服务贸易协定,以便于最大化地享有区域服务贸易安排带来的直接与间接的贸易促进作用。对于服务型出口企业而言,在寻找国外交易对象时,基于降低贸易成本的考虑,还需要关注进口国的制度质量以及两国间的制度环境差异,尤其是当地贸易自由度、政治民主度和法律完善度距离与本国的差距。同时,加强交易双方相互之间的互信与了解,以便准确把握市场需求,适时地提供进所需的差异化服务产品,要在充分考虑到对进口贸易伙伴当地制度环境的熟悉程度以及制度差距的适应能力的基础上,慎重做出服务贸易出口的区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