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在性质、责任根据及实现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别,但两者都是道义性和功利性的统一,都以意志自由为归责的哲学基础。基于生活事实的复杂性,从当事人利益及社会福祉出发,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在一定前提下可以相互转换。它并未背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两立的宗旨,反而会更好地实现法律调和社会关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