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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1954-2015年深圳国家基本站资料及期间影响台风个数、近中心最大风等数据,参考任国玉等[1]综合极端气候指数选取和计算方法,结合深圳本地实际,选取了对本地影响较大的气候指标,并根据当地情况定义了各指标权重,分别对深圳各极端气候指标分项及综合极端气候指数进行了计算和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进行了检验。认为(1)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深圳在特区建立后受城市化建设影响,气候变暖明显,表现在高温日数(日最高气温>第90个百分位值的日数)持续增加和低温日数(日最低气温<第10个百分位值的日数)持续减少;(2)强降水日数(日雨量>第95个百分位值的总降水日数)表现为上升趋势,但未通过α=0.0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降水的这种趋势变化随机性大,其增多或减少的趋势具有不确定性;(3)大风日数和影响台风个数均呈现出下降趋势,并通过α=0.0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同时近10年的台风近中心风速表现为增大趋势且通过了α=0.0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虽然影响深圳的台风和大风日数在减少,但近10年影响台风的近中心最大风速在逐渐增大,即造成的破坏力在增强,应予关注;(4)深圳的综合极端气候指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近30年不同时段其表现的趋势有升有降,近10年(2006-2015年)综合极端气候指标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但综合极端气候指标整体和近30年分段指标检验均未通过α=0.0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近10年的上升趋势不具有代表性,其未来发展趋势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