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民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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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建国后的三次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与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不相适应.农民土地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长期存在着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现行的土地制度无法避免农民权益受侵害的境遇,应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维护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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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征地问题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由此造成的对土地资源的滥用等问题同样不可小觑.基于国家进一步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巨大土地需求,针对建设和谐社会广大农民维护自身生存与发展权益的强烈诉求,我国应当把平衡工业化、城市化需要与农民权益作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一步改革的目标,具体制度设计的要点是农村土地国有化、农民土地使用权物权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农民自主治理.
会议
在货币经济中,土地具有货币特性而非实物资本.从国际经验来看,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名义经济增长率之问具有极其明显的相关性.土地流转或货币化有利于中国货币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在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率下滑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土地货币化将增加可抵押资产的数量,从而有利于增加货币供给量,提高名义经济增长率和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顺应经济周期自然规律,调整收入分配比例,实施倾向于普通消费品的产业政
本文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对中国目前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提出了一系列修改完善的意见,以期使执政党的意识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行为,从而在实施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中使广大农民公平有效地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果.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和农产品市场竞争格局的演变,以集体所有、承包经营为基本框架的现行农地制度的效率正在逐渐递减.创新土地制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已经成为推动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文在对现行农地制度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从市场经济对农业产业化要求出发,提出了农地个人有限产权与土地合作社相结合的制度安排.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居住保障功能是农村宅基地的首要功能.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民转变为市民,农村宅基地的闲置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功能拓展已经成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和城乡土地资源集约配置的必然选择.而由市场机制所自发形成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会导致交易双方福利的损失.因此,通过正式制度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可以实现农村宅基地的功能扩张和资产配置效率,同时也能从根本上
本文通过时我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20016年度截面数据的计量分析,实证研究了农民的建房行为,发现:农民的住房不仅是其生活居住的场所,还具有生产经营的功能;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对住房的需要不断高级化,但是在没有国家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仅依靠农民自身收入难以达到小康水平.针对农民住房的“双重”属性和农民建房行为的地区差异,笔者提出了“农民住房支持政策”,并主张首先在西部地区实施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已经成为城市土地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随着城市房价的不断走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隐形流转市场也自发地逐渐形成.但由于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相关政策与法规严重滞后于土地市场的发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亟待规范.本文在国内著名经济学者观点的基础上,从“同地、同权、同价”的角度出发,结合广东省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情况,对农村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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