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税制改革若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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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理论基础,提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稳步实施的思想、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思想,简述了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并分析了新一轮税制改革中主要税种改革的趋势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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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消费税是指对以人们的消费为课税基础的税收统称,包含多种形式的税种或税收制度。一般来说,按照课税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以个人或家庭的综合性支出为课税基础的直接消费税和以消费品的销售额为课税基础的间接消费税;而按照征税范围的差别,又可以将其分为以所有最终消费品为课税对象的一般消费税和以少数消费品为课税对象的特别(选择性)消费税。实践中,一般消费税体现为消费型增值税或零售税,而“消费税”则专指特
本文简述了台湾农业税制演变及评价,借鉴台湾农业税改经验,得出以下启示:摆正工农关系,把握农业税制改革时机;改变城乡分离的二元税制结构,规范农业税制,实现与工商税制的统一;完善与农业税改相关配套措施的改革;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规范中央与地方的公共财政体制。
据《国际金融报》2001年9月25日报道:目前60%的在内地台商企业自称是亏损的,而其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台商通过转让定价进行避税。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内地企业不可能到台湾地区投资,因而不存在内地企业在台湾地区避税问题。因此本文侧重研究台商在内地的避税问题。现简述了台商企业避税的主要形式—转让定价,分析了台商企业转让定价避税的特点与原因,并指出台商企业转让定价避税的危害。
为了增强台商在内地的竞争力,间接利用CEPA中的有利条款就成为台商在内地进行投资必然考虑的问题,其中并购内地企业是台商在内地进行投资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以加强两岸经贸往来为目的,主要对台商并购境内企业的税收规避行为进行分析和探讨。
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台湾地区是祖国的宝岛。台湾地区的税收制度是中国税收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从1945年台湾地区回到祖国怀抱的时候起,台湾地区就实行了当时中国政府的税收制度。主要税种包括进出口关税、统税、所得税、营业税、盐税、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田赋。考虑到不同的关税区之间经济交往中所得税是允许抵免的,而商品课税则直接影响对外贸易,影响出口进而影响经济增长,所以,本文拟就我国海峡两岸
关于什么是税收筹划,目前大陆学者尚未有统一的认识。有人认为税收筹划包括征税筹划和纳税筹划;有人认为税收筹划即纳税筹划,征税筹划不在税收筹划研究的范围。本文所说的税收筹划专指纳税入的纳税筹划之义。文章介绍了目前有关企业税收筹划目标的流行观点,分析了企业减轻税负的历史考察—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提出,对科学发展观与企业目标理论的发展进行了论述。
就各级“政府”收支的绝对金额分析,支出有不断膨胀的现象,另一方面,因政策目的之减税或免税而严重侵蚀税基,严重影响政府收入,除少数几年有盈余之外,大多呈现赤字情况。国际机构近来纷纷对台湾的财政问题提出警讯,指出“政府”债信情况恶化,台湾债务占GDP比率是较低的,且尚低于马斯垂克条约(Maastricht Treaty)所订加入欧盟之债务余额占GDP比率不得超过60%之门槛。因此,目前财政状况究竟是否
以往与华格纳法则验证相关的实证研究,大都采用单一方程式、VAR(vector autoregression)或VECM(vector error correction model)模型,以政府支出的所得弹性或因果关系检定来检测华格纳法则的适用性,然而本文有别于以往的研究方法,我们采用Pesaran et al.(2001)所提出的以UECM(unrestricted errorcorrection
几年来台湾财政赤字急剧增加,十年来快速累积逾两兆元的实际政府债务,有直追OECD国家自1980年代预算赤字暴涨之现象。鉴于财政恶化导致累积巨额债务,纷纷推动财政革新与平衡预算之际,政府应探讨预算赤字扩大与持续之问题根源与预算赤字扩大对全局变量的影响,并及早提出逐渐降低赤字之对策。本文采用单根检定与Johansen-Juselius多变量共积(cointegration )检定,以探讨财政赤字、GD
本文介绍了科学发展观和税收的可持续增长,分析了如何认识企业的税收负担、如何理解宽税基,并就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费用扣除等税收减免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我国税收改革和完善中有许多间题需要解决。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我们的整体税收改革莫定了基础并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总体思路应该是以增强企业活力为根本目的,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创造公平竞争的纳税环境为手段,通过适当扩大企业所得税的税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