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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利益分配格局调整,社会管理体制革新,各种新的社会矛盾也逐渐凸显。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都会以不同形式集中反映在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中。特别是随着经济发展,经济交往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家庭内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数量越来越多。人民法院在各项重要工作中稍有不当,即有可能造成舆情危机,损害司法公信,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如何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这是我国跨越式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与思考的问题。2010年7月,王胜俊院长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民商事审判管理中强化风险管理意识,落实风险管理措施,建立民商事审判工作风险评估机制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