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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通过介绍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欧洲药品审评中心(EMEA)、日本医药品医疗器械部(PM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执行药物临床试验GCP检查各自的特点,并将中美两国的检查模式进行比较,期望达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提升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和水平的目的,并对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监管工作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