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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是我国《禁毒法》明文规定的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劳动康复训练工作是落实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座谈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矫正戒毒人员不良恶习、改善戒毒人员身体状况、促进戒毒人员身心康复的重要手段,对帮助戒毒人员有效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发挥劳动康复训练的矫治功能,促使其更好地与戒毒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推动戒毒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发展,是戒毒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之一.笔者认为,戒毒人员的劳动应属于“康复”和“习艺”的性质,以加强劳动锻炼、促进身心康复、培养劳动技能、提升拒毒能力为主要目的。劳动康复训练工作应当遵循戒毒工作规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主动接受地方和行业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劳动康复训练工作科学化进一步增强、专业化进一步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