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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制度设立伊始就具有重要的限制适用死刑的意义,由于死刑的限制适用是刑罚宽缓、文明的重要标志,因此死缓制度一经创立就受到了广泛的好评。然而,现行死缓制度仍然存在一系列的缺陷,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并加以完善。本文提出死缓限制适用死刑的功能有待加强,死缓适用对象的降格问题亟须纠正,并探讨了死缓执行中的处理标准以及区分问题,和死缓适用条件及执行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