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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是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和影响饮用水质的重要指标之一。资料表明,硝酸盐是进入地下水中最频繁的污染物质。污染地下水很难处理,它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长久而深远。饮用水中的硝酸盐会导致"兰婴"综合症和胃癌、结直肠癌、淋巴瘤等癌症发病率升高等。为此世界卫生组织规定饮用水中硝态氮(NO3- -N)最大允许浓度为10 mg/L。我国相应的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也明确的规定了硝酸盐的最大允许浓度为10 mg/L(地下水为20 mg/L)。在我国农村地区,居民饮用水处理率低。本文通过采样及室内分析,对蓝田县西北地区农村居民饮用水中硝酸盐污染现状及健康风险进行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蓝田县居民饮用水中硝酸盐含量较高,枯水期和丰水期居民饮用地下水中硝态氮的平均含量分别为12.00 mg/L和15.81mg/L,部分样品超过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地下水硝态氮限制含量(20 mg/L)。对各区域的硝态氮含量分析发现,井深越深硝态氮含量越小;0~40 m的硝态氮污染状况比较严重,尤其是在0~20 m硝态氮污染状况最严重。健康风险评价表明南部塬区和河谷阶地风险指数较高,北部山区风险指数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