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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判断是个体根据道德准则或价值基准对另一个体或群体的行为和事件赋予道德价值的活动。早期的道德判断研究强调认知因素的作用,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情绪和直觉在道德判断中的作用越来越引起学者们的关注。近期的研究主要关注不同情绪与特定道德领域的判断之间的关系。在不同领域的道德判断中,情绪可能起着"催化剂"的作用。首先,任何一种特定情绪都对应一种社会道德关注点(核心评价)。如:厌恶情绪对应的道德关注点是身体和心理的纯洁;愤怒情绪对应的核心评价是公平性;同情对应的社会道德关注点是减少伤害,对他人的关心、以及他人的需求等。其次,情绪不会影响所有道德领域的判断,一种情绪只影响某一道德领域的判断,而不会影响其他无关领域的判断。再次,不同情绪的影响是特异性的。即使情绪的效价相同其效应也是不同的;另一方面,不同情绪也是由不同的道德情境线索所引发的。关于道德判断中所存在的评价倾向及特异性效应,进化心理学和具身认知都进行了解释。从进化论的角度来看,厌恶可能是行为免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最初的功能是阻碍个体进食有毒或受污染的食物。愤怒很有可能是进化来惩罚那些违反社会契约规则的人,人们对欺骗行为或不公平行为所表现出来的愤怒情绪,可能是进化来执行某种监控功能的,维护社会公平。因此,厌恶、愤怒情绪分别对纯洁和公平领域的社会道德关注点表现出评价倾向和特异性效应。从具身认知的角度来看,复杂的道德判断常常依赖于感知觉和身体运动表征。与情绪有关的情境激活了肌肉组织或神经系统,而肌肉组织或神经系统的活动可能导致情绪的唤醒,情绪的唤醒也增强了与之对应的社会道德领域的判断。最后,未来研究需要探索评价倾向与特异性效应的内在心理机制,以及进一步探讨文化等第三变量对不同情绪与特定领域道德判断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