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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的法定医学证明,是新生儿获得国籍、户籍和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律依据。海宁市自2006年10月1日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网络化管理以来,逐步加强和规范了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在对规范出生户口登记、依法加强母婴保健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网络化管理实践,分析探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强、规范并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