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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索赔权能否转让的问题在司法实务中存在诸多争议,形成肯定和否定二说。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实信用合同,这一属性决定了肯定说的理由在法解释学上是不充分的。从保险公司在遏制洗钱犯罪中的作用、保险制度基本功能、司法运行后果等多维度考量,允许保险索赔权转让弊大于利。从相关法学理论以及诸多实践需要看,对保险索赔权的转让应采取否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