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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文化产品,文学受制于文化,而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宗教。作为一种终极关切,宗教为人的生存提供了超验意义,由此形成了文化共同体内公认的核心价值观。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活动也因此获得了意义。古代宗教与哲学中的形而上学本体论都指向一个“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犹希腊柏拉图所谓Idea者”(陈寅恪语),中国人称之为“真道”。它是世界存在的理由与人生意义的根据。因此,思与诗是通向宇宙间“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的活动。没有神性基础的语言只是说话而已,喋喋不休而没有意义。没有神性指向和归依的文学写作,其价值也是混乱的,如王朔说的"码字"而已。关于梨花体、汪国真体诗歌及金庸小说、罗琳小说之文学价值高低的争论,症结在于文学作品价值评判标准的缺失。从俄国形式主义以来,西方文学理论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但是,更多地像是竞相登场的智力游戏,热闹而空洞。不断推出的新理论游戏,满足于自恋式的欣赏,而将文学作品放在次要的、甚至是可有可无的位置。研究文学理论的人们,不再强调阅读作品,尤其是经典作品,而是满足于使用新方法、新名词来肢解作品,称之为创造性阐释。因此,谈文学理论的转型,不能不谈文化的转型。只有重建人与"抽象理想最高之境“联系,使存在具有意义以后,文学的创作、阅读和阐释才不是虚无的”捕风",对结构、形式、语言的分析也才能是启迪心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