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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章对大连市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比较了国外几种不同的监管模式,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对策.
制定地方法规,从法律源头明确各种固体废物管理责任人,明确、树立各部门对各种固体废物管理的只能指责。由于固体废物污染源于地方,也只会对地方的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切实执行地方负责制。对相关部门之问职责进行从新分配,以缓解参与部门多,职责分散导致的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
投资主管部门和环卫部门需加强对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力度,要制定建设项目监管、验收办法,。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和垃圾处理无害化要求,确保投资效益和环境效益。对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要制订符合国情的污染控制标准,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置。
为了提高节约资源,遏制环境污染,可以借鉴部分发达国家的做法,将固体废物治理的视点和重心前移,前移到社会物流的源头,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有利措施,将固体废物管理的整体思路作较大幅度的调整。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利用合理的政策和经济手段,如征收排污费和代为处置费,促进其技术改造,采用先进、清洁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实行清洁生产,减少废物的产生。对于难以治理或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要坚决关、停,或改产其他无污染产品。
鼓励组建专业化公司、使用专业设备设施、配备专业人员承接有关废物的管理工作。鼓励专业公司进行跨区域的竞争,以利于这一市场的培育和良性发展,防止垄断经营以及带来的种种恶性后果。鼓励国内外大公司及其资本介入这一市场,促进合理的市场机制的尽早建立。
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改进消费观念是有效利用城市固体废物的决定因素。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才刚刚觉醒,我们应当从细微处着手,如减少一次性商品的使用,选购减量无害化的绿色包装商品,建立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垃圾分类及回收体系等,为城市固体废物的减少及回收利用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