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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做好地震灾区传染病防治工作,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震灾区预防接种指南的通知》要求和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汉中市宝鸡市群体性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决定汉中市于2008年6月20日~30日对地震重灾区的四个县(宁强、略阳、勉县、南郑县)开展甲肝灭活疫苗和十一县(区)开展乙脑减毒活疫苗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