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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政府引导、费用分担、互助共济、自愿有偿、服务优先、适应市场、因地制宜、保障健康”的原则指导下,分阶段在农村地区试点推行的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本文分析了广东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立法进程、建立多种模式的“新农合”制度、扩大统筹范围,实现基金的地区转移等建议。